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双减”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公室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申请变更和终止办学有关流程的通知》、《包头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等规定,经核查,包头市稀土开发区颐嘉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提交的注销申请材料真实有效、符合注销条件,现拟准予注销,公示如下:
机构名称:包头市稀土开发区颐嘉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核准书编号:包艺培15027120230006号
法定代表人:文涓
机构地址:内蒙古包头稀土高新区滨河黄河龙城C-13-01四号楼
培训项目:美术、舞蹈、器乐培训
公示期限:2026年4月3日—2026年4月14日(共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附佐证材料,向高新区社会事务局(教育局)文旅部门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我局将依法核查并保密。
联系部门:高新区社会事务局(教育局) 文旅部门
联系电话:0472-5313950
公示单位:高新区社会事务局(教育局)公示日期: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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