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认真履行工会维权服务基本职责,按照全总十八大会议精神和“559”工作要求及自治区、包头市总工会法律工作要点,充分发挥“一函两书”作为一种源头治理、预防在前的群众性法律监督措施,依法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扎实推进“一函两书”工作贯彻落实,8月22日,稀土高新区工会组织召开全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工作推进会暨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劳动争议调解员培训。

本次会议和培训共有全区各基层工会主席、劳动法律监督员、劳动争议调解员及集体协商指导员130余人参加。特邀内蒙古自治区工会事业发展中心办公室主任、发展规划部主任刘新宇老师和内蒙古惟仁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郭晔老师授课。
会上,稀土高新区工会副主席马锦颖领学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传达了上级工会关于“一函两书”工作要求并强调,企业要切实加强部门协作联动,综合运用劳动用工“法律体检”、劳动关系预警监测、职工法律援助服务等手段与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相结合,做到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矛盾纠纷,推动劳动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确保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工作落到实处。
会后,区工会组织开展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劳动争议调解员培训。两位老师紧扣工会法治化建设工作实际,围绕《劳动合同法》《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及“一函两书”制度的实施细则,通过深入浅出的讲解、生动的案例分析以及模拟演练等方式,使参训人员全面掌握了劳动争议存在的风险隐患及“一函两书”制度的操作流程、法律依据和注意事项。同时,还就如何在实际工作中灵活运用“一函两书”制度,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争议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互动交流。培训结束后130余名学员通过闭卷考试全部顺利结业领取到《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证书》。
参训人员纷纷表示,此次培训班内容丰富、针对性强、收获满满。他们不仅加深了企业用工风险防控的意识更对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有了新的认识和理解,还提升了自身的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大家一致表示将把所学到的知识和技能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全力做好劳动争议调解及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
下一步,稀土高新区工会将以此次推进会和培训班为契机,严格按照“一函两书”工作要求,发挥自身优势,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联动,充分发挥“工会+法院+检察院+人社+司法”协作联动机制,对辖区企业加强组织领导和督导检查力度,排查职工队伍风险隐患,及时纠正用工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共同推进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工作及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走深走实。(文/图:白玉/赵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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