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考试的通知
各旗(县区)委全面依法治旗(县区)委员会办公室,稀土高新区政法委,市各普法责任单位,各驻包企业、高校:
为不断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推动学法活动经常化,更好地促进国家工作人员掌握法律基本知识,根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办法》《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指导清单》的安排和要求,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考试时间
12月4日-30日, 学习;
12月9日-22日, 考试;
12月25 日-30日, 补考。
二、学习考试对象
1.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公务员及其他从事公务的工作人员;
2.全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及其他从事公务的工作人员;
3.各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及其他从事公务的工作人员;
4.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5.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6.鼓励全市学法用法示范户、各类“法律明白人”参与。
三、学习考试内容
1.习近平法治思想;
2.宪法及习近平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
3.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的内容;
4.党章及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
8.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诚信建设等相关政策法规;
9.《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与《内蒙古自治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促进条例》等六部促进条例。
四、学习考试须知
1.本年度学习考试主要通过“包头普法”微信公众号“学法考法”小程序在线方式开展。参学参考人员须关注“包头普法”(二维码附后) ,打开底部“法治包头——学法考法”选项,注册(已注册的直接进入学习考试界面)进行学习和考试。
2.参学人员须完成全部9项学习内容后方可参加本年度法律法规考试。 “学法考法”小程序设置“习题库”模块,对考试内容进行学习。
3.本年度考试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共100题,由习题库随机生成,每题1分,满分100分,考试时长180分钟,考试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为合格。若因特殊情况未参考或考试未合格或对考试成绩不满意,可进行补考,最多可补考5次,取最高分值为最终考试成绩。成绩合格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合格证书,可进入“我的奖状”模块自行下载保存打印。成绩不合格的,视为本年度学法考试成绩不合格。
五、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实施。要认真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所有人员认真完成学习和考试。
2.加强督导考核。要通过提醒告知、个别督促、定期通报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开展学法考试工作情况将作为年度地区部门单位绩效考核目标内容进行考评。
3.强化学习宣传。要充分利用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认真组织开展学法活动,及时宣传报道工作开展情况,不断增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主动性,努力营造浓厚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
学习考试期间, 每天9:00——12:00, 14:30——17:00, 市司法局提供学习考试咨询,负责解答在学习考试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各地区各单位管理员协助服务。咨询服务电话: 2898051、2898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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