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稀土高新区
稀土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2011年—2015年)
前 言
稀土作为全球性的重要战略资源,其产业发展受到了世界各国的高度重视。包头市是闻名中外的“稀土之都”,拥有稀土储量位居世界第一的白云鄂博稀土矿。稀土产业作为包头市的优势特色产业,经过半世纪的持续开发、保护和建设,目前已形成包括采选、冶炼分离、深加工、新材料以及稀土应用产品的集科研开发、生产、应用于一体的较完整的稀土产业体系。包头也成为世界轻稀土的主要生产、供应和出口基地,对世界稀土产业的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力。
包头稀土高新区于1992年被国务院批准为全国唯一以“稀土”命名的国家级高新区,是内蒙古及包头市发展稀土产业的重要平台。2003年,稀土高新区被国家科技部批准为“国家稀土新材料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基地”,现更名为“包头国家稀土新材料高技术产业化基地”,2010年,被国家工信部批准为全国首批“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有色金属(稀土新材料)基地”。包头稀土“BTXT”的商标注册已申报国家商标总局,等待批复。 近些年,稀土高新区依托包头地区丰富的稀土资源优势,通过整合资源,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和完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措施,区内稀土产业得到迅速发展,产业发展环境全面优化,具备了打造中国乃至世界稀土新材料和应用产品产业基地的综合实力。
“十二五”期间,稀土高新区将全力加快“稀土之都”建设步伐,充分将稀土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全力推进两大国家级稀土新材料基地的建设,打造集科、工、贸、人才、信息于一体的世界级稀土新材料及应用产品产业基地,为科学合理制定可持续和循环发展的稀土产业战略目标和相关政策,由中国稀土信息网、包头稀土高新区和有关专家组成的规划组,经过认真调查、研究、分析预测等工作,完成了包头稀土高新区稀土产业发展规划的研究工作,并形成了《包头稀土高新区稀土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
一、“十一五”稀土产业发展回顾
(一) 产业现状
“十一五”期间,我区通过实施一系列措施和政策,不断优化发展环境,打造稀土产业洼地效应,发展稀土永磁、储氢、抛光、发光、催化、稀土有色合金等重要产业链,初步形成稀土原材料---稀土新材料—稀土应用产品相互配套的产业格局。截止2010年末,在地稀土企业75家,其中生产型企业69家,科研和贸易型企业6家,中外合资稀土企业10家,年产值2000万元以上的规模以上稀土企业21家。2010年底,我区稀土产业工业总产值实现73.19亿元,占全区工业总产值19.5%,比2005年的20.62亿元增长255%,“十一五”期间年均增长率达28.8 %. 我区稀土产业发展呈现如下特点:
1、稀土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近五年,我区不断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延伸稀土产业链,打造稀土新材料及应用产业集群,提升产业规模,推动资源就地转化,稀土产业结构发生显著变化,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稀土原材料产业基地的地位更加稳固,稀土新材料和应用产品产业成为重要增长极。“十一五”期间,我区新引进稀土新材料和应用产品企业33家,生产稀土永磁、储氢、抛光、催化等稀土新材料,及发光照明、医疗器械、风电新能源、电力产品、汽车配套等应用领域产品,这些项目加速了我区稀土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稀土工业企业由2005年的36家(其中2家同时生产原料和新材料,按企业名称计数一次)增至目前69家(其中3家同时生产原料和新材料,按企业名称计数一次),其中稀土原材料企业、新材料企业和应用产品企业分别由原来的11家、12家和15家增至12家、29家和31家。稀土新材料和稀土应用产品企业数量比2005年增长了122%.
2、产业基地建设成效明显
2008年规划建设的稀土应用产业园成为我区“十一五”期间做大做强稀土产业的重要平台。目前,已有30家稀土新材料和应用产品企业入驻,总投资64亿元,稀土园区的建设和项目引进成效明显,一是优化了我区稀土产业结构,促进了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产业集聚和规模化发展;二是成为自治区承接国内外稀土中高端项目转移的重要基地。园区陆续引进了天津天和磁材、鞍山鑫普新材料、广东炜林纳、日本星河电机等自治区外投资项目9项,引进河北新奥博为核磁共振项目、北京交通大学液体磁性材料、江西贵雅照明公司稀土节能灯等技术合作项目7项。入区项目实现三大突破,一是结束了我区永磁材料没有磁表面后处理配套的历史;二是在稀土发光照明、催化、有色合金领域实现突破;三是引进了管道输送氮、氩气的产业配套项目。
3、产业集聚效应较为突出
目前,我区稀土产业集群效应比较突出,呈现出三大集聚效应,即以包钢稀土、瑞鑫金属、天骄清美为代表的龙头骨干企业集聚效应,以法国罗地亚、日本昭和电工、清美化学、三德、宁波韵升、天津天和、河北新奥、鑫普能源等国内外知名稀土企业投资集聚效应,及稀土永磁、储氢和抛光三大稀土材料企业集聚效应。2010年末,三大材料企业数分别有13家、5家和9家,产能3万吨、1万吨和1万吨,产量5215吨、1909吨和2780吨,分别占全国产量的6.69 %、10.72%和20%.随着在建项目的陆续投产,我区永磁、储氢和抛光材料产量进一步提高,在“十二五”期间将占据国内重要的市场份额。
4、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
“十一五”期间,我区稀土产业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稀土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7家,占我区在地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的40.5%.以包头稀土研究院、区内各大企业为核心,先后设立了各类稀土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7家,占我区在地研发中心总数的38%,其中2个国家级、9个自治区级、17个市级等;五年间,申请稀土及应用方面专利54项,授权专利41项,荣获国家、自治区和包头市级科技进步奖、全国发明展览会金奖,中国专利优秀奖等几十项。稀土研究院、长安永磁等企业完成了国家和国防重大科研任务,产品被广泛应用于国防科研和高新技术领域,受到有关部委、单位的嘉奖。我区稀土科技开发在不断强化自身建设的同时,积极与国内外许多研究院所、大学以及大公司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合作和交流。成立了我国第一个以稀土冠名的内蒙古稀土产业技术创新联盟,集合了国内产学研的优势资源,重点加强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全面提升了我区稀土行业的自主创新能力。稀土研究院承担的国家科技部“建设蒙古国材料研究理化检测中心”和“钙钛矿型材料用于金属—空气电池氧扩散催化剂的研究”两个国际科技合作项目通过项目验收。
5、公共服务平台逐步完善
我区不断完善稀土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目前拥有国家商务部认定的提供稀土产品权威出口检验单位---国家稀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有全国性稀土行业信息网络组织---全国稀土信息网办公室;建立了国内唯一的稀土知识产权信息中心---中国稀土知识产权网;2004年联合创建的稀土学院为稀土产业发展保障后备人才。搭建了与国内外稀土产业、技术、科研交流的信息平台---中国包头·稀土产业发展论坛,自2009年以来,已成功举办两届,包头稀土品牌效应和对外形象得到进一步提升。
6、产业示范带动效应显著提高
近些年,我区稀土产业不断发展壮大,先后成功获批科技部和工信部两大国家级稀土新材料产业基地称号,并申请了自治区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2010年,我区稀土工业总产值占到包头市工业总产值的50%以上,对包头市和自治区稀土产业发展的引领示范效应和影响力显著提高。特别是我区成为全市和自治区稀土新材料产业的唯一转化和聚集地,极大地发挥了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的重要作用,为做大做强包头市和自治区稀土产业奠定了基础。
(二)存在问题
总体上看,我区稀土产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目前在稀土产业发展的过程中,也反映出一些矛盾和问题,制约着产业持续更快地发展。
1、综合配套能力有待提高的问题。
由于我区缺乏持续、完善的促进稀土产业发展政策、以及资金扶持力度不足,企业研发投入不够,高技术人才匮乏,高技术应用市场培育不足等原因,我区在稀土高新技术研发及其产业发展上一直处于力量分散、创新能力薄弱、应用开发滞后局面,整个稀土产业链条的连接性、协调性和配套能力都比较低。区内稀土产业产值仍以原材料占主导地位,中低端稀土新材料产品为辅,高技术新材料和高附加值的终端应用产品较少,稀土新材料和应用产品的规模经济效应没有发挥出来。
2、稀土原料保障供需矛盾的问题。
我区以包钢稀土为龙头,通过产业整合,资源配置等措施,基本实现了对北方稀土原料流向的控制。目前原料流向主要有五处,分别为稀土产品战略储备,包钢稀土子公司,包头当地稀土应用企业、销售外地、完成出口配额。在执行国家指令性生产计划下,稀土原料产品产量有限,而国内外应用市场需求旺盛并保持上升态势,并且随着包钢稀土公司的产业转型升级,子公司对稀土原料的自我转化率逐步提高,包头稀土原料产品供需矛盾初步显现。
3、资金扶持保障问题。
包头稀土企业大多生产规模较小,在国内外稀土产品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况下,盈利能力难以保障,用于扩大经营、技术研发、产品创新等方面的资金投入明显不足。这些企业还普遍存在融资难,争取政府资金手续繁琐、周期长、资金量小等问题。资金短缺已成为影响稀土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升级的重要因素。
4、发展承载空间受限的问题。
2008年,我区始建占地246公顷的稀土应用产业园,配套建设道路、绿地、稀土公园、交易中心、物流等项目。目前已签约入区项目30项,总面积1995.99亩,园区工业用地已不足。 “十二五”期间,我区稀土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一是做大做强现有企业的规模,二是需继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高技术的新材料和应用产品产业项目。而项目发展用地不足将成为限制项目落地发展的重要瓶颈。
二、“十二五”稀土产业发展面临的环境与形势
(一)全球稀土产业发展趋势
战略性新兴产业在未来几年则是中国乃至全球的发展重点,对稀土的需求将保持较快的增速。当前全球范围内产业聚合的日益深入,世界稀土新材料的开发和生产加快向稀土原料供应地集聚,产业集聚加速,伴随着中国在全球制造中心地位的日益确立,发达国家和一些地区的相关产业会将一些稀土产品与新材料的生产线向中国转移;由于传统产业处于全球性的结构调整阶段,稀土在传统领域中的应用将会继续保持稳定的发展趋势;高新技术领域的应用量进一步增加,特别是新兴产业的发展将是驱动稀土需求量进一步提高的重要因素。由于中国的稀土供应无法持续满足全球需求,将促使其他国家重启稀土资源开采。预计未来几年内全球对稀土的需求将以5%~8%的速度增长,到2015年,全球稀土总需求量将达到21万吨左右(REO计)。
(二)国内稀土产业发展趋势
稀土元素是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不可或缺的核心资源。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到2015年,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的增加值预计达到国内GDP的8%,“十二五”期间,我国处于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阶段,我国拥有13亿人口的巨大市场潜力,消费结构也在不断升级,因此,未来稀土国内消费将持续增长,特别是在高新技术领域的增长,会继续加快,一些节能与环保型的稀土新材料将为我国“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做出贡献;稀土在传统领域中的用量将保持稳定的发展趋势,在新材料领域的消费将会继续以较快的速度增长;稀土产业将完全融入全球经济之中,将极大地改善国内稀土产业结构、提高产品档次、改进生产工艺。预计未来五年,我国稀土消费量将保持10%以上的年增长率,到2015年消费13.0万吨左右(REO计)。
(三)稀土产业发展环境分析
1、宏观环境分析
从国际看,当今世界,全球经济竞争格局正在发展深刻变革,科技发展正孕育着新的革命性突破。世界正进入创新集聚爆发和新兴产业加速成长的时期,“绿色发展”成为一大趋势,这为稀土产业发展带来重大的历史机遇
从国内看,目前我国正处于扩大内需以及培育和发展战略新兴产业的关键时期,这对稀土产业有着巨大的市场需求。“十二五”期间,调整经济结构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主线,我国稀土消费量与经济发展关联度高,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都为稀土行业的发展拓展良好的机遇和空间,从依靠外需型转为内需型的经济增长,将是“十二五”期间我国稀土产业发展的主旋律,“十二五”我国稀土产业发展空间的潜力巨大,国内稀土消费量增长将成为稀土产业发展主要驱动力。
另外内蒙古自治区有丰富风力和电力资源、有色资源,还有能源、钢铁、化工、建材、装备制造等优势产业,给开发区发展稀土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提供了有利保障。
2、政策环境分析
“十一五”以来,我国对稀土行业调控措施密集出台,对稀土资源从开采、选冶加工等各环节都实行了计划管理,稀土行业调控效果已经初步显现,行业发展呈现良好态势,乱采滥伐得到遏制、产业集中度增强,稀土价格出现上涨。
当前国家和自治区对稀土产业发展实施了一系列保护性政策以及国家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加大力度支持内蒙古自治区发展的有利时机,给开发区稀土发展带来了千载难逢的机遇。政策性因素的影响,有利于开发区依托资源优势,承接产业转移,借助外力,做强做大。政策的有利因素,将是稀土开发区在总量上实现跨越式发展、竞争力的增强和规模经济提高的强大推动力。
3、技术环境分析
“十二五”将进入顺应新科技革命和低碳、绿色经济发展趋势、着眼长远抢占世界经济技术竞争制高点、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创新密集和产业振兴时代。新一轮新兴产业革命将改变生产方式,推动我国形成新的产业链及市场,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 中国虽然是稀土生产大国,但并不是强国,在稀土功能材料和应用领域,我国却远远落后于欧、美、日等国家,发达国家对中国稀土在内的高科技产业实行技术壁垒,缺乏自主知识产权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我国稀土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的转化。
“十二五”要充分利用稀土园区平台,把分散的稀土生产、科研、技术、经济力量集中为综合开发优势,逐步形成拥有高新技术开发、自主创新能力的群体。把加大科技创新,作为发展稀土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实现经济振兴、抢占新的国际竞争制高点的重要突破口。
4、制约因素分析
由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随着对稀土资源实施更为严格的保护性开采政策,未来稀土价格将保持高位运行,将对园区内稀土应用企业带来冲击;未来园区内土地、能源、资金等资源供应总体偏紧,土地、资金紧缺和体制机制不顺畅的表现越来越突出;目前园区稀土企业大部分是规模较小的中小企业,受市场影响,自身积累、技术创新和自我发展能力有限;这些都将是制约高新区稀土产业发展的客观因素。
三、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以稀土资源为依托,以稀土产业链的延伸和稀土产品附加值的提高为主线,以稀土新材料和应用产业发展为重点,以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为动力,以园区建设为平台,加强对稀土产业发展的配套政策扶持,发挥好稀土资源市场配置的作用,抓住国内外稀土产业转移的大好契机,促进稀土产业集聚,建设好国家两大“稀土新材料产业基地”,实现稀土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把包头稀土高新区建设成为集信息、研发、生产、储备、交易为一体的世界“稀土之都”标志性开发区。
(二)基本原则
稀土产业发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1、坚持产业定位原则。按照规划中优先和重点发展的项目,开展有针对性的招商,抬高入园项目的门槛。注重产业发展层次和发展质量,保证产业发展更具有持续性,保障我区稀土产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自身的竞争力和优势。
2、坚持市场导向原则。进一步确立企业市场主体、投资主体和创新主体的地位,激发广大稀土企业主动参与建设稀土新材料和应用产品产业基地的积极性;同时,切实加强政府对基地建设的统筹规划、产业指导,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服务意识,规范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环境。
3、坚持引领示范原则。积极推进大企业发展战略,通过扶持重点项目工程的建设,加快形成一批具地方特色、产业优势、规模效益和品牌形象的龙头企业集群。通过这些龙头企业的发展,延伸产业链和发展配套产业,以此带动和发展一大批中小企业,强化集群企业间的专业化分工与协作,努力形成大中小企业密切配合,产生良好的产业集群效应。
4、坚持环境保护原则。处理协调好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推动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合理利用资源,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努力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三)发展思路
围绕“一条主线”,建设“两大基地”,打造“三个平台”,建设“五个中心”,发展“六条产业链“,全面加快“稀土之都”建设步伐。
1. 围绕“一条主线”
发挥稀土资源优势,围绕以稀土产业链的延伸和稀土产品附加值的提高这一主线,将资源优势真正转化成经济优势,形成国家乃至世界的稀土新材料和应用产品产业基地,资源就地转化率达到50%以上。
2、建设“两大基地”
积极建设国家科技部批准的“包头国家稀土新材料高技术产业化基地”和国家工信部批准的“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稀土金属(稀土新材料)基地”,争取国家两大部委资金、政策和项目支持,提升基地产业规模,提高影响力和示范作用。
3、打造“三个平台”
政策平台。积极争取国家扶持政策,促进我区稀土产业发展;尽快制定出台我区促进稀土产业生产、科研、贸易、人才、资金等方面综合性的产业发展扶持政策,打造一流的政策平台。在上市融资、税费减免、信贷安排以及财政补贴等方面予以优惠和倾斜。
创新平台。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产业技术创新体系,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强化核心技术培育,坚持生产与研发相结合,引进与吸收创新相结合,技术升级与产业升级相结合,不断提高稀土产业核心竞争力。积极培育和引进国家级、自治区级和包头市级各级研发中心,数量明显增多;科研项目产业转化有效带动我区创新型稀土产业的发展;专利申报量和授权量再创新高,部分项目科技水平达到国内和国际先进水平。稀土产业结构全面优化升级,稀土资源得到循环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创业平台。将包头稀土高新区稀土应用产业园建成面向世界的集稀土研发、生产、贸易、信息、人才为一体的多元化基地,成为彰显“世界稀土之都”特色的标志性园区。积极为企业争取国内外有关方面的资金支持,推动稀土高新技术企业上市融资或发行债券、拓宽风险资金的融资渠道等。
4、形成“五大中心”
信息中心。大力发挥全国稀土信息网、中国稀土知识产权网、中国包头稀土产业发展论坛的信息平台作用,及时传递国内外稀土行业技术和市场发展动态。
研发中心。充分发挥稀土研究院及其它稀土工程研发中心的科技创新优势,坚持“研发市场化、产品高端化、竞争国际化”的原则,加快推进产学研深度合作,实施重点领域关键、共性技术联合攻关,着力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大力开发科技含量高、附加值大、市场前景好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实施品牌战略。建成全国重要的以稀土原材料、新材料和应用产品紧密衔接的、拥有多项自主知识产权技术的研发中心。
生产中心。以稀土产业园区为发展平台,以包钢稀土等重点大中型企业为龙头,以招商引资和企业整合、合作为重要手段,稳定增长稀土新材料,大力发展稀土深加工产品和应用产品,重点开发稀土高新技术产品和相关产业的最终产品,成为我国较大的稀土生产中心。
储备中心。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储备、财政扶持”的方式,重点支持包钢稀土国贸公司进行稀土资源战略储备,加快建设包头地区稀土原料产品战略储备中心,力争上升到国家层面进行调控,不断加强国家对稀土原料的控制。
交易中心。积极筹建稀土交易中心,建设集中有序的稀土交易市场,规范交易行为,用市场化的方法逐步稳定稀土价格。搭建稀土产权技术交易平台,使技术与市场有效对接,加快对新技术、新工艺和先进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
5、发展六条产业链
1)稀土磁性材料—及其应用产业。
2)稀土贮氢材料—及其应用产业。
3)稀土抛光材料—及其应用产业。
4)稀土发光材料—及其应用产业。
5)稀土催化、塑料助剂新材料—及其应用产业。
6)稀土有色合金新材料及其应用产业。
(四)发展目标
到2015年,我区稀土产业产值确保达到200亿元,年均增长率22.3%;力争达到300亿元,年均增长率32.6%。其中稀土原材料产品产值约占25%左右,稀土新材料产品产值占35%左右,稀土应用产品产值占40%左右;
到2015年,依托形成规模化的稀土新材料产业,力争实现包头稀土矿镧、铈元素就地转化率达到50%,镨、钕元素就地转化率达到70%;
到2015年,稀土永磁材料、稀土贮氢材料、稀土抛光材料等实际产量形成规模优势,分别占到国内20%、30%和50%左右的市场份额。力争稀土发光及其应用产品、稀土催化、塑料助剂材料、稀土—有色合金材料及应用产业在国内市场有较大的突破,初步形成产业规模。
到2015年,稀土领域专利申请量年增长率高于20%,申请量占包头市申请量三分之一以上,发明专利申请量占稀土企业申请总量的40%以上。稀土园区80%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每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产值增长率不低于15%。
到2015年,用于园区企业研发投入年均增长率不低于20%;园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年均比例不低于3%。自治区级以上研发中心增加至10家以上。
2011年,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储备、财政扶持”的方式,完成建设包头地区稀土原料产品战略储备中心。有效控制和利用稀土战略资源,提高稀土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2011年,启动成立中国包头稀土产品交易平台,选择所有通用性强、流通量大的稀土原料产品进入交易市场,在优化稀土原料产品价格的形成机制,规范和完善稀土产品流通市场,在2015年前,逐步形成稀土产品期货市场,成立“中国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同步成立稀土领域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形成知识产权专利池,完善交易机制,达到现货、期货相结合,产品交易和知识产权交易相结合的格局和模式。
2011年,力争完成稀土交易中心一期建设,到2013年稀土交易中心将建设成集交易、会展、科研、贸易、物流、金融、餐饮、住宿、酒店、娱乐为一体的园区多功能服务设施,作为稀土产业科普、文化对外展示、宣传的窗口,实现稀土交易平台、稀土科研平台、稀土物流平台和稀土企业服务平台的功能布局。
四、产业发展重点
依托我区资源和区位优势,以循环经济和生态工业理论为指导,以稀土功能材料和稀土应用产业为两个发展方向,确定优先发展和重点发展产业领域项目。
(一)优先发展产业
1、优先发展稀土磁性材料—及其应用产业。
2010年,我国永磁材料产量为82600吨,其中烧结钕铁硼磁体78000吨。在风力发电、混合电动汽车、现代医疗器械等终端应用产业快速发展的带动下,稀土永磁材料产业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未来3-5年需求量仍会保持20%以上的高增长率。我国对烧结钕铁硼若以年均增加15%计算, 2015年将消费烧结钕铁硼15.7万吨左右(折REO计6.2万吨)。
“十二五”期间,依托内蒙古地区丰富的风力发电、装备制造等应用市场产业优势,我区将继续推动区内包钢磁材、韵升强磁、拓力拓、天和磁材、金山磁材、神头科技、金蒙汇磁、浦项永新等9家烧结钕铁硼企业的项目达产增效,并不断加强自主创新提高品质,多元化发展高性能稀土磁性材料,重点开发、引进高性能、高矫顽力、耐高温、稳定性好的稀土烧结钕铁硼材料,高性能、高精度的粘接钕铁硼材料、磁致伸缩材料、磁致冷材料等;到2015年,区内稀土磁性材料产量力争达到3万吨,占全国市场份额的20%左右。
以稀土磁性材料为核心建设稀土永磁电机、永磁微特电机、钕铁硼辐射多级磁环电机、永磁风力发电机组、混合动力汽车引擎、磁悬浮管道、核磁共振等涉及能源、电子信息网络、汽车、医疗设备等终端应用产业链。推动区内长安永磁电机项目、稀宝博为核磁共振项目、汇全和金风科技稀土永磁风力发电机项目、麦格普林磁悬浮管道项目、永华控制位移传感器等应用领域产业项目,带动我区稀土永磁应用产品产业基地形成一定规模。
2、优先发展贮氢材料—及其应用产业。
稀土储氢材料是继稀土永磁材料之后,发展最快且规模迅速扩大的稀土新材料,作为能源储存和能量转换材料,潜在应用领域广泛。目前主要用于氢气储运、蓄热、热泵、制动器、氢气压缩机、可充电电池等方面。2010年,我国贮氢合金产量为17800吨。我国对贮氢合金的需求若以15%的年递增速度增长,则2015年国内对贮氢合金需求将达3.6万吨左右。
“十二五”期间,我区继续推动区内稀奥科、三德、鑫普、浩运等几家公司的贮氢合金粉项目形成规模化生产,提高产品品质,重点引进带动性强、影响力大的大型稀土储氢材料项目。到2015年,区内贮氢合金粉产量力争突破1万吨,占到全国市场份额的30%左右。
镍氢动力电池由于安全无污染、技术成熟、产业化比较完善及使用成本相对较低的特性,镍氢电池目前仍然占据90%以上混合动力汽车的市场份额,车用镍氢动力电池市场已经呈现出较有发展潜力的特征。车用镍氢动力电池规模取决于混合动力汽车的产销量,据科技部预测到2012年中国新型动力汽车的产能将达到100万辆(按照50%测算),每台新型动力汽车大约使用4公斤的贮氢合金粉,每年我国将新增贮氢合金粉2000吨。另外,高容量小型镍氢电池在数码相机、MP3等数码领域的应用,镍氢动力电池将保持强劲的增长率。在“十二五“期间,我区要加快稀奥科电池公司的镍氢动力电池项目,重点引进镍氢动力电池、高固态储氢燃料电池,以及电动自行车、电动或混合动力汽车、电动工具和助动车、储氢储能装置等应用产品项目。稀土储氢应用产品产业基地形成一定规模。
3、优先发展稀土抛光材料—及其应用产业。
稀土抛光材料广泛用于电视和电脑显示器玻壳、各种镜片、光学玻璃、集成电路基板、单晶片、液晶显示屏等制品的抛光。2010年,我国抛光粉产量约13900吨。对稀土抛光粉材料的需求如以15%的速度递增,则2015年我国稀土抛光粉需求量将达到2.8万吨.
“十二五”期间,我区继续推动区内天骄清美、罗地亚、新源稀土、佳鑫纳米、华星稀土、海亮科技等抛光粉企业达产增效,逐步优化产业结构,重点发展抛光轮、高技术液体抛光剂、液晶显示屏用、用于半导体和电子信息产品的高端抛光粉。到2015年,稀土抛光材料产量力争突破1.2万吨,占到全国市场份额的40-50%
(二)重点发展产业
1、重点发展稀土有色合金新材料及其应用产业。
稀土铝合金、稀土镁轻合金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汽车、机械制造等领域。特别是稀土镁合金以其重量轻、高比强度、高比刚度、铸造加工稳定性强等特点,成为国内外最被看好的结构材料。满足了航空、航天、现代汽车工业对减重、节能的要求,并可替代工程塑料以满足3C(计算机、通讯、消费类电子)产品的轻、薄、小型化和高集成度以及环保方面的要求,成为现代汽车和3C产业的首选材料。以汽车材料为例,国际上已把单车镁合金用量作为汽车先进性的标志之一。欧洲单车镁合金用量已达9~20公斤,正在使用和研发的镁合金汽车零部件已超过60多种,北美正在使用和研发的镁合金汽车零部件多达100多种。与此相比,我国差距较大。
“十二五”期间,利用包头稀土、铝、镁、铜等资源和产业基础优势,推动我区宇帆科技稀土镁合金压铸件和镁合金型材项目,重点引进具有带动示范作用的稀土镁合金、稀土铝合金、稀土铜合金等稀土合金新材料项目,并发展汽车配件、航空配件、3C电子产品、合金电缆等应用产品项目。到2015年,形成国内重要的稀土有色合金制造基地,配套延伸一些终端应用产品项目。
2、重点发展稀土催化、塑料助剂新材料—及其应用产业。
稀土催化材料广泛应用于汽车尾气、石油和化工行业。稀土催化材料的主要成分为氧化铈和氧化镧,而包头稀土矿 “富铈”“富镧”,为发展稀土催化、助剂材料提供了可靠的保障。多年来,催化材料,尤其是石油裂化催化分子筛,一直是最大的稀土消费领域,2010年,我国石油化工领域消费稀土达到7500吨,各类车用稀土尾气净化器生产量约1520万套。
此外,以30% 的氧化镧为主要原料的土化合物已成功地用作PVC(聚氯乙烯)的稳定剂,显示出非常好的发展前景。可广泛应用于PVC异型材、管材、板材、人造革、透明制品等软硬制品的加工,适合挤出、注塑、压延、吹塑等加工工艺,具有低量、高效、性能好,兼具偶联、增容、增韧的作用。符合环境友好型塑料助剂的要求。另外,随着石油、天然气资源的日益减少,国际油价的不断攀升,煤化工在中国能源、化工领域中已占有重要地位。《石化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细则》明确要求稳步开展煤化工示范。
目前,神华包头6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项目目前已顺利投产,生产出合格的聚乙烯、聚丙烯产品。希望铝业40万吨PVC项目即将投产,因此,“十二五”期间,随着包头市炜林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高性能稀土助剂项目、包头市中海惠邦有限责任公司电池催化剂项目、包头力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稀土超导薄膜项目、包头科瑞尔新稀土高阻收缩膜项目、包头市浩泽对外贸易有限公司年产30套高级稀土模具、300万套工业塑料制品、50万套医用塑料制品生产线项目的实施,使稀土催化剂、助剂新材料及其应用产品产业初具规模。结合包头及周边地区的天然气、煤化工、PVC建材、电力等优势产业,重点发展稀土天然气发电、工业热源和民用等方面催化材料、稀土塑料助剂材料、工业废气和污水治理净化材料、城市隧道空气污染物净化材料及其应用产品项目,争取汽车尾气、石油催化材料项目突破
3、重点发展稀土发光材料—及其应用产业。 稀土发光材料的应用主要包括三大方向:一是新型高效节能环保光源用稀土发光材料;二是高清晰度、数字化彩色电视机和计算机显示器用稀土发光材料;三是特种或极端条件下应用的稀土发光材料。近年来我国稀土发光材料年产量增长较快,其最大增长点在于节能灯用稀土荧光粉。2010年,我国稀土荧光粉产量为9398吨(实物),其中灯用三基色荧光粉8000吨,比上年增长33.3%,彩电荧光粉500吨,比上年减少23.08%,长余辉荧光粉450吨,与上年持平,其它荧光粉产量约448吨。未来几年随着各国白炽灯淘汰政策的执行和下游平板显示屏市场需求的增加,稀土发光材料市场发展前景良好,增长潜力很大。若以15%的年均速度递增,则2015年我国稀土荧光粉需求量将达2.0万吨(折REO计0.8万吨)。
“十二五”期间,推动区内星和电机LED项目、香港真明丽LED项目、通士达稀土节能灯、东辉照明稀土节能灯等项目建成投产,并重点发展各种灯用稀土荧光粉、等离子和场发射平板显示用稀土荧光粉、白光LED荧光粉、白光LED照明器件、节能灯、长余辉发光涂料等稀土发光材料应用产业。实现建设新型节能半导体LED、OLED显示、照明产业基地的目标。
4、其它重点发展的高技术项目。
继续做好稀土高技术项目开发和引进工作,重点发展高性能稀土陶瓷材料、稀土光学玻璃、稀土激光材料及稀土激光晶体器件、掺稀土的光通讯基础材料等项目。
五、 对策及保障措施
(一)建立原料供应制度,保障入区稀土企业原料供应
利用包头稀土资源的优势和包钢稀土国际贸易公司稀土原料的储备优势,搭建园区稀土原料供应保障平台。尽快建立入区企业的原料供应制度,为入区稀土应用企业提供充足的原料保证。继续实施入区企业所需的原料优先优惠供应原则,更好的引进稀土新材料产业和稀土元器件、终端应用产品企业向我区转移,有效地促进包头稀土资源的就地转化,实现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的转变。
(二)设立多种形式资金,保证稀土产业投入
设立稀土产业发展基金,基金规模30—50亿元 。以“政府推动、企业主持、市场运作”为原则,立足包头稀土原料的收储、稀土产业的实业投资,科研项目的培育和转化,基础设施建设及产业的整合。同时,作为稀土应用产业的引导资金,面向内蒙古、放眼全国,以股权形式投资于非上市企业或稀土产业园区内的重点发展或引进的稀土企业项目。
设立稀土产业发展政府专项扶持资金。由自治区、包头市和稀土高新区财政分别匹配专项资金,引导各类资金在稀土产业园区投入稀土新材料及应用产品生产,重点支持稀土科研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产学研合作、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研发、重大技术成果产业化等。同时积极争取国家“十二五”期间对稀土产业发展的各类扶持资金。
设立风险投资基金1.2亿元,用于支持区内企业的发展。高新区范围内有8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还有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工商银行、中信银行、包头商业银行等9家银行有效拓展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提供融资平台。
(三)建立新的激励机制,构筑人才创业平台
落实人才政策,完善鼓励人才入区奖励制度,以实际贡献为依据,对在稀土科研取得重大成果和对产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人员予以奖励。改变仅以学历和职称为标准进行奖励的办法。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
积极开展人才交流与合作。与国内外知名稀土企业、院所、国家重点实验室,采用多种形式开展稀土人才交流和科技合作。建立稀土人才库,掌握稀土人才信息,为企业发展提供人才服务。
优化激励导向,建立奖励机制和创新奖励办法,对创造明显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人员给予重奖;不唯学历、资历,对在稀土应用技术产品开发和推广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促进我区稀土产业的快速发展和升级。
(四)加快稀土应用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出台鼓励稀土产业技术创新专项支持政策,重点支持稀土永磁、贮氢、抛光、催化、发光等新材料和器件等的技术攻关项目。积极发挥包头稀土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的作用,支持以企业为主体,技术为纽带,产学研相结合的“稀土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公共技术平台的建设,重点加强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加快稀土应用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全面提升我区稀土行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继续做好“包头国家稀土新材料高技术产业化基地”和“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有色金属(稀土新材料)基地”的建设,争取国家科技部和工信部对基地项目的政策、资金支持,把适合在包头实施的稀土应用产业化项目,优先在园区实施。
(五)规划产业用地,做大做强稀土产业
科学规划高新区稀土园区工业用地以及公共用地等,做到功能明确,有效供给。为保证顺利实施实现园区“十二五”稀土产业发展目标,实现稀土新材料集聚发展和应用产品产业基地形成配套,要抓紧规划建设稀土产业园二期项目。一是在全区范围内积极挖潜存量土地,建设新园区;二是积极争取市政府的支持,在全市范围内规划建设稀土应用产业园,由高新区托管建设。新园区要提高稀土企业准入标准,严把项目入区审核关,按照优先发展、重点发展和曾和鼓励发展项目进行招商和引资工作。本着土地节约、节约利用原则,合理分配土地,为新建企业、招商企业提供供应充足、环境优美、功能齐全的土地综合资源。
(六)制定相应政策,保障稀土产业持续发展
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稀土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委、自治区和包头市相关部门的政策、资金支持。结合稀土高新区的地域和稀土产业发展特点,“十二五”期间,在原来政策的基础上需制定一整套促进我区稀土产业发展的专项综合扶持的新政策,从科研、产业发展、人才、市场培育、综合公共服务等方面提出长期有效的行业发展的优惠政策。使入区稀土企业(包括入园和开发、发展企业)享受财政税收、购买用地、技术创新、经营发展、企业服务等多项优惠政策,在全国范围内形成稀土产业“最优惠的配套政策”,加速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向包头的聚集。
同时,鼓励配套产业发展,构建为稀土产业提供原辅材料、机械加工和零部件的供应圈,如磁体加工、制氮制氢、合金原辅材料、电池材料配套等,形成以稀土产业为中心,带动相关产业配套发展的格局。为稀土产业集群主体配套的企业,可享受与稀土企业同等的优惠政策。
(七)加强管理,发挥政府引导和保障作用
高新区政府的引导和培育是稀土产业快速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和根本保障。因此,加强对稀土行业的管理,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对保证稀土产业持续快速发展至关重要。
一要加强对稀土产业的领导。强化归口管理职能,形成对稀土产业各个环节统一有序的管理,以保证规划目标的实现;同时,坚持管理创新,构建全新的管理体系,以适应高新区“十二五”期间稀土产业发展的需求。
二要加强“软环境”研究。组建中国稀土高新技术产业信息平台,加强稀土综合信息体系化建设,及时快捷传递国内外稀土产业发展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为稀土企业发展和技术创新提供信息服务和指导作用;同时,继续做好中国包头稀土产业论坛,为政府、企业提供最新产业政策、国内稀土原材料、稀土应用产业的最新动态、展示稀土领域的最新科技成果和产品、为企业家、科学家提供项目对接平台。
(八)推动稀土产品交易中心的建立,规范稀土产品交易市场
积极争取国家及自治区的支持,进一步推动建立中国稀土产品交易中心,形成稀土产品市场体系,规范和完善稀土产品流通市场,逐步优化稀土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对指导稀土产品上下游企业合理安排生产和经营,帮助政府部门及时、准确的把握市场变化趋势,及早采取调控措施。保障稀土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市场的供求平衡。为稀土产品生产、贸易和消费企业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风险控制手段,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推动稀土产业稳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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