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年5月,包头稀土高新区被确定为全国100个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单位,也是自治区7个试点之一。通过一年多时间的探索和创新,2018年9月,顺利通过自治区政府验收并评为“优秀”等级。
2019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
为更好地转化推广试点成果,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近日,我区印发了《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
方案明确,我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工作将在充分推广应用国家和内蒙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基础上,以公开内容标准化、平台规范化、工作制度化、体系完整化为“抓手”,积极有序规范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对照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国土空间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税收管理、征地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环境保护、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市政服务等26个试点领域标准目录,结合基层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编制完成基层政府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为保障工作落细落实,方案对2020年至2023年各年的工作任务逐年进行了明确:到2020年底前,对照《指导意见》确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实行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到2021年底前,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到2022年底前,根据国务院相关部门其他领域标准指引编制情况,我区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认真抓好其他领域标准指引落实工作;到2023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指导意见》各项工作任务,基本建成全区统一规范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
围绕工作目标,方案提出做好五项主要任务:一是全面梳理政务公开事项。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全面梳理细化权力运行和政务服务每个环节产生的政府信息,明确每个具体事项的公开标准,于2020年6月底前形成政务公开事项清单。二是编制政务公开事项目录。依据政务公开事项清单,逐项确定公开标准,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实行动态调整,实现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于2020年9月底前完成目录编制汇总工作。三是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通过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加强政府信息规范管理;畅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健全解读回应工作机制;制定公众参与政府行政决策的工作制度,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切实增进政民交流互动。四是规范建设基层政务公开平台。通过推进政府网站规范化建设、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发展、积极拓宽基层政务公开渠道,打造标准化规范化政务公开平台。五是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实效。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等信息,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向农村和社区延伸。探索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嵌入部门业务系统,
建立健全基层政务公开保障机制。明确公开事项办理的岗位、权限、程序和时限等,将政务公开工作规则固化到现有业务流程中,做到政务公开操作与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步运作。
总之,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将使高新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高,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基层政务公开平台、政务公开专业队伍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