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等文件要求,落实我区基层政务“五公开”,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我区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迈上新阶梯。
通过认真领会《指导意见》精神,深入学习先进地区标准化试点成果,并结合我区创建全国试点经验,我区在全市率先完成了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清单梳理工作,并编制完成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共梳理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1262项,编制完成23个领域的标准目录,并将事项清单及标准目录印制成册,以上两项工作的完成,增强了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为进一步提升具体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以及进一步做好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提前完成了市级政务公开阶段性工作目标。
下一步,我区将继续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持续加快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展,积极协调各部门、各单位,紧扣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