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市坚持“五聚焦五发力”打造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近年来,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这一主体工程,牢牢抓住示范创建有力契机,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有效衔接,深化改革与示范引领双轮驱动,持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实现“率先突破”,获评自治区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盟市,作为自治区唯一盟市成功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并入选自治区2022年度十大法治事件。
一、聚焦加强党的领导,在“关键少数”上集中发力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我市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每年定期召开各类法治工作会议重点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举措。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法治建设在各级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占比10%,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近两年,机关工作人员77万余人次参加网上学法测试,6875名县科级干部骨干参加法治专题培训,全市述法干部超千人。创新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提示督办制度,强力实施“地区、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双通报双推送制度,发送法治政府重点任务提示函 340 余份、提示信息 1700余条,实现定制式提醒,项目化推动,真正让领导干部关注法治、部署法治、推动法治。
二、聚焦转变政府职能,在“服务为民”上集中发力
群众满意成为衡量法治建设成效的首要标准。我市坚持把深化“放管服效”改革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先手棋”和法治政府建设的突破口,深入实施“两优”专项行动,优化职权事项、公共服务事项 1256项,下放229项,取消277项,办事要件精简560 个,程序环节减少595个,办事时限在法定时限的基础上压缩15037.5天。承诺时限压缩比率 85.31%,即办件比率75.27%,最多跑一次事项比率 100%。大力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掌上办”改革,推动“最多跑一次”向“零跑腿”迈进,1477个事项全部实现“应进必进”,587 个事项实现呼包鄂乌“四市互办”,124个高频事项实现“指尖办”“一次办好”。在自治区率先推出“双休日不打烊”、设立工业园区“政务服务工作站”“企业合规性证明”和项目审批“绿色通道”专窗,推行项目审批全程“三包一”代办帮办模式,即市、县、工业园区三级各明确一名代办帮办人员,共同为项目前期审批手续提供全流程跟踪“保姆式”的代办帮办服务。截至目前,市本级已帮办代办 4340件,重点项目108 件、工程建设项目 72件。全面激发市场活力,2023年以来全市新增各类市场主体33166户,同比增长35.04%,新增注册资本756.12 亿元。“互联网+政务服务”项目连续三年荣获全国数字政府建设创新和实践奖,“包头市政务服务中心社会管理与政务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高分通过国家标准委验收。
三、聚焦科学民主决策,在“依法行政”上集中发力
决策是行政权力运行的起点,规范决策行为是规范行政权力的重点,也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我市持续推进“小切口”“小快灵”立法,现行有效47部地方性法规、10部规章为政府依法行政和保障城市生活、推动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制度基础,《包头市城镇开发边界管理条例》成为全国首部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地方性法规。认真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化管理,2021 年以来20件重大行政决策纳入目录清单并严格履行法定程序。推行司法局长全程列席政府常务会制度,政府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2021年11月份成立20人的包头市法治事务服务中心,专门审查市政府决策事项,自中心成立以来,已审查行政决策事项、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各类合同、协议1655 件。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2020年以来市本级共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16次,清理文件 1174 件次,废止失效269件,进一步维护了法制统一和政府公信力。
四、聚焦规范行政执法,在“公正执法”上集中发力
持续在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上用力发劲,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行为中都能看到风清气正,从每一项执法决定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出台自治区首个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意见和评查细则,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建设,实现对执法流程的全过程监督。深入开展整治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受理问题线索96 件、办结 92件;开展行政机关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政诉讼败诉率由 2023 年 4月份的 43.24%下降到9月份的5%。对首批 10个重点行政执法部门组织开展依法履职“法治体检”活动,梳理 12方面 87类 214项问题,提出工作建议 53条,切实让行政执法监督“长牙带电”。制定自治区固废领域首个地方标准,全国首家实现工业固废全过程、闭环式、智能化监管,获批国家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市,受到生态环境部表彰,市生态环境局被授予“第三届中国生态文明奖先进集体”。严管药化领域安全,全市预包装食品、药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 98%以上,“你送我检”“你点我检”活动被中国市场监管报作为典型进行宣传。2023年以来,办结投诉举报案件23031件,解决争议金额 2904.33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08.25万元。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在全区率先开展“免罚轻罚”清单并升级至3.0版,涉及33个部门 742项具体处罚事项。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办理不予处罚、减轻处罚案件10492件、涉及金额8000余万元。
五、聚焦示范创建引领,在“打造样板”上集中发力
我市在自治区率先出台《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细化任务清单290 项,明确提出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目标。2022年以来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先后10余次对创建工作作出部署,定期调度、专项督导创建工作。严格对照指标体系,制定示范创建指南,开展预评估及法治体检活动,评查各类案卷3000余份、完善制度措施 50余项、开展专项宣传200多场次,回访执法检查企业、政务服务群众890人次,真正以群众满意度倒逼政府依法行政。持续巩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成果,不断推进创建工作向基层延伸,向多领域拓展。截至目前,5个旗县区先后获评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2023年10月,达茂旗和市生态环境局的“用法治力量全面打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分别被自治区推荐参加国家示范地区(自治区唯一被推荐旗县区)和示范项目评选。市市场监管局被评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市司法局等4个单位分获2016 -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