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告知是指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或咨询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涉税事宜,承办人应一次性告知其所办事项的依据、时限、程序、所需的全部资料以及不予办理的事项、依据等信息。
(一)办税服务厅窗口工作人员对纳税人提交的涉税事项应予以审核,凡纳税人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工作人员应完整、准确地一次性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于纳税人可以当场更正、补正完成涉税事宜的,可采用口头形式告知,并指导纳税人当场更正;对于纳税人无法当场更正、补正相关材料的,应向纳税人发放书面告知书。
(二)受理纳税人的涉税事项后,承办人应当场审核有关手续和资料,能即时办理的要即时办结,不能即办的,在受理后应发给回执,并清楚告知纳税人办理时限;
(三)纳税人电话咨询有关涉税事项办理事宜时,承办人应一次性告知办理事项的手续、材料、程序和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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