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头稀土高新区管委会行政综合部
关于印发《包头稀土高新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滨河新区,区属各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扎实推进我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现将《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
2.《包头稀土高新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解读
包头稀土高新区管委会行政综合部
2020 年 5 月 11 日
包头稀土高新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党工委、管委会中心工作,着力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让公开成为自觉、透明成为常态,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二、工作目标
2020年底前,对照《指导意见》确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我区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实行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
2021年底前,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
2022年底前,根据国务院相关部门其他领域标准指引编制情况,我区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认真抓好其他领域标准指引落实工作。
2023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指导意见》各项工作任务,基本建成全区统一规范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整体迈上新台阶。
三、实施范围
国土空间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税收管理、征地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环境保护、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市政服务等26个试点领域。
四、主要任务
(一)全面梳理政务公开事项。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全面梳理细化权力运行和政务服务每个环节产生的政府信息,逐项认定公开属性,做到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2020年6月底前形成政务公开事项清单。
(二)编制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各部门、单位依据政务公开事项清单,逐项确定公开标准,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实行动态调整。目录至少应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实现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2020年9月底前完成目录编制汇总工作。
(三)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
1.加强政府信息规范管理。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运用信息化手段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工作,优化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并建立完善相关制度。
2.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畅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完善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优化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规范答复口径、推行标准文本,不断提高答复专业化、法治化水平。
3.健全解读回应工作机制。完善政策宣传解读机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坚持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渠道和简明问答、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形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等重要政策进行宣传解读,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针对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误解误读,要及时回应、解疑释惑。规范回应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明确政务舆情回应主体,把握舆情回应标准,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会商、处置、回应和激励约束机制,不断提升回应效果。
4.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制定公众参与政府行政决策的工作制度,完善民意汇集机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要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书面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透明度。政策实施、项目推进中要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对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进行解释说明。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切实增进政民交流互动。
(四)规范建设基层政务公开平台
1.推进政府网站规范化建设。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规范建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优化信息检索和下载服务功能,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
2.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发展。着力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加强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和管理,严格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程序,落实专人管理、运营和维护,确保运转有序、安全可控。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充分发挥政务服务业务系统平台、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报纸、政务公示栏等平台作用,多渠道发布政务公开信息,扩大政府信息传播力和影响力。
3.积极拓宽基层政务公开渠道。根据基层实际情况拓展政务公开渠道,将政务公开的触角延伸到基层末端,综合利用农村(社区)公开栏、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介和渠道发布政务信息,方便群众查询获取。依托政务服务大厅、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等服务事项集中的窗口单位,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做到统一标识、统一设施、统一功能、统一管理,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
(五)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1.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等信息,建立区、镇、社区三级便民服务公开标准,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信息主动推送等方式,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对办事服务信息加以集成、优化、简化,汇总编制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2.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使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完善公开事项清单,通过村(居)民微信群、公众号、信息公示栏等,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内容,方便群众及时知晓和监督。
3.建立健全基层政务公开保障机制。探索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嵌入部门业务系统,明确公开事项办理的岗位、权限、程序和时限等,将政务公开工作规则固化到现有业务流程中,做到政务公开操作与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步运作。
五、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实施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是推进行政管理改革、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对于推动权力运行公开透明、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和高效履行职责、增强政府驱动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各单位要深刻理解和把握政务公开的基本内涵,增强责任感,着眼于加强自身建设、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明确自身角色和定位、职能和义务,扎实有效抓好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对照分工,精心组织,加强领导,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分管领导及专职人员,落实工作责任,推动任务落实、促进政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运行,确保取得实效。
(三)加强规范运行。各单位通过推行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职能职责,建立完善工作制度,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程序,拓展公开平台和载体,强化监督和考核,确保按时按质完成试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