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新区建设管理局主动公开事项清单目录 | |||||||||||||||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条款内容 | 依据效力位阶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事项类别 (法定公开、其他)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责任科室 | 对应职责 |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三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
| 机关简介 | 基本信息 | 高新区建设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点、办公时间、联系方式;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高新区建设管理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口政府公报 腾两微一端 口发布会/听证会 口广播电视 口纸质媒体 口公开查阅点 口政务服务中心 口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口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口精准推送 口其他 |
√ | 办公室 | 办公室负责全局机构职能设置、科室职能划分、人员分工等相关信息公开 | |||
| 机关职能及机构设置 | 机关职能 | 高新区建设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机构职能 | |||||||||||||
| 机构设置 | 高新区建设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内设机构及机构职能 | ||||||||||||||
| 政策法规 | 政策文件 | 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标题、成文日期、发布日期、文号、有效性和正文等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制定机关应当自行政规范性文件签发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或者其他互联网政务媒体、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途径予以公布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高新区建设管理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口发布会/听证会 口广播电视 口纸质媒体 口公开查阅点 口政务服务中心 口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口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口精准推送 口其他 |
√ | 办公室及有关业务科室 | 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政策解读相关文件由负责起草文件的业务科室提供,办公室进行发布 | |||
| 政策解读 | 与建设有关的重大政策解读,有关热点问题的解读和回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 ||||||||||||
| 住房保障 | 公租房 | 公共租赁住房补贴 | 依据《包头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公布保障对象、保障标准、申请条件等。 | 包头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公共租赁住房的日常管理工作。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或个人的申请、初审、公示等工作。 | 政策文件 | 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审核实行“三审三公示 | 高新区建设管理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口政府公报 腾两微一端 口发布会/听证会 口广播电视 口纸质媒体 口公开查阅点 口政务服务中心 口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口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口精准推送 口其他 |
√ | 住房发展科 | 依据“三审三公示”及时公开审核通过人员名单 | ||
| 包头市引进人才安居保障 | 购房折扣补贴或租金补贴 | 计划及完成情况 | 包头市引进人才安居保障实施细则 | 第一条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充分发挥人才住房在吸引和聚集人才方面的作用,助推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根据《关于加快引进培育重点产业领域中高端人才的若干措施》《关于支持吸引青年人才来包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包头市服务高层次人才若干措施》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市住建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各地区做好引进人才安居保障的各项工作。市区两级人社部门负责人才资格确认,其中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负责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和中央、自治区驻包单位及市属国有企业人才资格确认;旗县区人社局、稀土高新区组织人社部负责所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才资格确认。市区两级财政部门统筹安排人才住房保障资金。各地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购房折扣补贴、租金补贴发放和实物配租工作。其他相关单位和部门履行本单位和部门职责。 |
政策文件 | 及时公开 | 高新区建设管理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口政府公报 腾两微一端 口发布会/听证会 口广播电视 口纸质媒体 口公开查阅点 口政务服务中心 口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口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口精准推送 口其他 |
√ | 住房发展科 | 依据审核,及时公开人才安居保障住房补贴审核通过人员 | |||
| 财政信息 | 预决算公开 | 高新区建设管理局预算、决算情况说明、表格、“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决算等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七)财政预算、结算信息 | 行政法规 | 及时公开 | 高新区建设管理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口政府公报 腾两微一端 口发布会/听证会 口广播电视 口纸质媒体 口公开查阅点 口政务服务中心 口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口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口精准推送 口其他 |
√ | 财务室 | 编制预决算公开相关信息 | |||
稀土高新区建设管理局
发文时间:2024-10-28 15:21
资料来源:包头市稀土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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