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新区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民馨路街道) |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条款内容 | 依据效力位阶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事项类别 (法定公开、其他)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责任科室 | 对应职责 |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三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民馨路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 例》 |
第五十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二)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各级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还应当包括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
行政法规 | 每年1月31日之前 | 民馨路街道办事处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党政综合 办公室 |
对街道政府信息进行收集整理、编制发布 | |||
| 1 | 机关 简介 |
基本 信息 |
民馨路街道办事处办公地点、办公时间、联系方式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 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1.第二十条第二款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民馨路街道办事处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党政综合 办公室 |
办公室主要负责机关机构职能、科室职能划分、人员分工等相关信息公开 | ||
| 政务公开 | 领导 简介 |
民馨路街道办事处领导姓名、分工等信息 | |||||||||||||
| 机构 职能 |
民馨路街道办事处机关职能及机构设置 | ||||||||||||||
| 2 | 财政 预决算 |
预决算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七款第八款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七)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八)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民馨路街道办事处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党政综合 办公室 |
按照财政局统一安排,财政负责人做好年度部门预决算工作,并及时在内蒙古自治区财政预决算公开平台进行公开 | |||
| 3 | 社会 救助 |
低保 | 城乡 低保 |
城乡低保金 人员的姓名 、性别、民 族、所属社 区、家庭住 址、金额等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国务院令第649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 第二章第九条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
行政法规 | 信息 形成或变更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
民馨路街道办事处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社会事务 办公室 |
按照法律法规 严格执行补贴标准 | |
| 4 | 社会 救助 |
特困 | 特困 人员 救助 供养 金花 名表 |
领取特 困救助金人员的姓名、性别、民族、所属社区、家庭住址、金额等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三章第十四条: 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 |
行政法规 | 信息 形成或变更之日起31个工作日内 |
民馨路街道办事处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社会事务 办公室 |
按照法律法规 严格执行补贴标准 | |
| 5 | 社会 救助 |
残疾人 | 生活 困难 补贴 重度 残疾 护理 补贴 |
残疾人生活困难补贴、重度残疾护理补贴发放人员的姓名、性别、民族、所属社区、家庭住址、金额等 |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 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意见》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 |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意见》 (一)总体要求坚持需求导向,待遇适度,着力解决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和长期照护支出困难;做到应补尽补,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残疾人。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按照《意见》要求,结合自治区原有残疾人福利补贴政策,进一步明确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和补贴形式,切实做好相关政策衔接。 |
行政法规 | 信息 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民馨路街道办事处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社会事务 办公室 |
按照法律法规 严格执行补贴标准 | |
民馨路街道办事处
发文时间:2024-10-30 11:13
资料来源:包头市稀土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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