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社保科共收到直达资金294.7万元,其中:
104.91万元按文件要求的用途和科目已拨付至使用部门,分别是包财社[2020]392号《包头市财政局民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中的42万元(7.184万元以2081901科目拨付使用,0.9万元以2082501科目拨付使用,0.216万元以2081001科目拨付使用,0.7万元以2080899科目拨付使用)、包财社[2020]398号《包头市财政局民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33万元(13万元以2082101科目拨付使用,20万元以2082001科目拨付使用)、包财社[2020]419号《关于将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增量部分)纳入直达资金管理的通知》中的62.91万元以2100408科目拨付使用。
27万元(包财社【2020】417号《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在2020年7月23日下达到我区国库,7月24日拨付到我区财政养老保险专户,按要求使用。
15.39万元(包财社【2020】59号《包头市财政局卫健委关于预拨2020年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补助资金的通知》)在2020年2月7日下达到我区国库,于2月7日按文件要求和科目已拨付至使用部门。
107万元(包财社【2020】555号《包头市财政局关于下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补助结算资金的通知》)在2020年8月18日下达到我区国库,于8月21日按文件要求和科目已拨付至使用部门。
40.4万元(包财社【2020】581号《包头市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20年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在2020年8月28日下达到我区国库,于9月1日按文件要求和科目已拨付至使用部门。
包财工交科工收到直达资金100万元,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支持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贴资金的通知》〔2020〕571号2150511科目下使用。
以上直达资金共计394.7万元进一步兜牢了民生保障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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