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2日我局从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收到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移送的《风险监测报告》,获知厦门市局在对厦门市思明区曹肖肖食品店销售的“风干牛肉(原味)”产品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中,检出猪源性成分和鸭源性成分,该批次产品是由我辖区包头市博克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生产日期:2025年4月29日),随后我局立即派执法人员到企业开展现场核查,现场未发现该批次产品,成品库中仅有2025年6月27日生产的产品。执法人员对其原辅料库检查均未发现猪肉、鸭肉及与猪、鸭有关的肉制品或含有猪、鸭成分的相关产品,查看其生产投料记录,未发现其使用猪肉、鸭肉及与猪、鸭有关的肉制品或含有猪、鸭成分相关产品的记录,检查生产车间未发现猪肉、鸭肉及与猪、鸭有关的肉制品或含有猪、鸭成分的相关产品,企业因2025年4月29日生产的产品已销售完,故我局对其生产日期为2025年4月29日产品留样及成品库中生产日期为2025年6月27日产品抽检,并委托包头市检验检测中心对其肉源性成分进行检定,经包头市检验检测中心检测这2批次产品均未检出猪源性和鸭源性成分。企业在原因排查中还派工作人员于2025年7月12日从厦门市思明区曹肖肖食品店购买生产日期为2025年4月29日产品送检,经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检测也未检出猪源性和鸭源性成分。经核查,我局认定现有证据无法证明被抽检产品存在问题,无法认定该企业存在违法行为。
特此通告。
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市场监管和应急管理局
202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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