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稀土高新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在党工委、管委会的坚强领导和精心安排部署下,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忠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遵循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基本原则,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部门主管责任,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以保障我区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权力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努力营造食品安全共建、共治、共享的浓厚氛围,全面提升我区食品安全监管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区食品安全总体形势稳中向好。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工作开展情况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安全示范旗县(市、区)评价与管理办法》《包头稀土高新区创建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安全示范旗县区工作方案》,区创建自治区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照《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安全示范旗县(市、区)评价细则》,对标创建工作资料审查和现场检查环节指标,从基础工作、能力建设、生产经营状况、食品安全状况、示范引领、否决项6个方面认真逐项自查,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实际工作开展情况,经客观综合评审,合理缺项4.2分,实际得分满分130.8分。合理缺项5项,包括无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4项,不涉及打击食品走私等违法行为1项。
二、基础方面工作
(一)加强日常监管,规范生产经营行为。落实网格化、规范化、常态化监管措施,积极推进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以日常监管为重点、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监管体系建设,持续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一是在食品生产领域,全面检查生产单位的原辅料进货查验情况、食品生产条件等,严查、严管、严控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食品安全隐患;二是在食品流通领域,进一步规范食品、食用农产品市场管理,防控“两超一非”、掺杂使假、微生物超标、山寨食品、进货查验制度落实把关不严等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三是在餐饮服务领域,全面推行“反对餐饮浪费”,督促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截至目前,累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21家次、食品经营单位1249家次、餐饮单位550户次、特殊食品经营户109家次,发现各类风险隐患42个,完成整改42个,查办违法案件77起。
(二)创新监管方式,提升智慧监管水平。加快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行风险管控平台应用,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一是在食品生产环节,完成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改提升3家,郎牡丹面筋店现已被评为包头市十佳小作坊示范店,其余2户已完成食品加工小作坊整改提升工作。二是在食品流通环节,年初启动了农批市场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标准化建设项目,我区金海盈丰农贸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凯胜农副产品物流有限公司按照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制定的7项地方标准开展提档升级,经我局初审、市局初验、自治区局中期评估和末期现场评审,2家农批市场均已优异成绩顺利通过项目验收。三是餐饮服务环节,全面实施餐饮服务“明厨亮灶”提档升级工程和色标化管理机制,并以“线上+线下”的形式进行对辖区所有中央厨房、集体用餐单位、餐饮服务单位、食品摊贩、小餐饮、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6个业态相关从业人员全覆盖培训。
(三)全面规范管理,把握关键环节。按照《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安全风险排查防控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现辖区食品生产企业已建立风险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结合食品生产企业静态风险因素、动态风险因素与通用信用风险因素评分规则,现对高新区21家食品生产企业完成信用风险等级评定工作,按照风险清单对食品生产企业开展监督检查。
(四)强化宣传培训,营造食安氛围。通过“线上+线下”全方位、多渠道广泛宣传报道,全力营造全民参与、共同创建的浓厚氛围。坚持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依托“高新区食药工商局”微信公众号、稀土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短视频等网络媒介,广泛宣传食安创建内容,普及食品安全科学常识,及时推送工作动态。撰写食安创建信息80多条。指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店内醒目位置张贴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宣传海报3000余份,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份,督促沿街门店利用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食安城市创建宣传标语,在人流密集区域、城市主干道等设置固定宣传展牌,在美团等外卖电动摩托车后备箱、文明餐桌提示牌等设置创建口号,持续开展食品安全“五进”宣传活动,把创建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及时受理12315、12345等投诉举报,提升公众对食品安全的参与度、关注度和创建工作的知晓率、满意率。
(五)加强协调配合,抓好安全隐患排查。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管控,力争把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的底线。一是政府常务会定期研究安排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同时区食安委定期召开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建立定期通报食品安全问题制度,不断提升全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水平。二是充分发挥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能作用,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及时分享各成员单位在日常监管等工作和活动中获取的食品安全问题及风险隐患信息,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三是坚持靶向抽检,做好抽检不合格食品处置工作,强化行刑衔接,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杜绝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截止目前,累计抽检食用农产品385批次、普通食品370批次。四是进一步推进市场监管重点领域风险管控工作,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负责人下载“查安康”软件并完善信息进行入驻,及时纠正错误信息,保证入驻经营户的信息精准。
(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一是建立党政同责的组织领导机制。成立以管委会主任为总指挥的定成立稀土高新区创建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安全示范旗县区工作指挥部,带头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食品安全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形成统一、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二是建立严格管理落实责任为目标的工作机制。坚持政府主导,审议并通过了《包头稀土高新区创建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安全示范旗县区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各乡镇、部门创建目标。三是建立全覆盖的督导检查机制。成立专项督导组,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明察与暗访、抽查与普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拉网式”督导检查,掌握实际情况,推动任务落实。目前共督查点位2100家,发现的问题现已全部整改到位。
(七)强化“两个责任”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一是稀土高新区食药安委建立“两个责任”包保工作群,分层分级,通过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区食药安办和一镇两办食药安办“两个责任”专班人员、辖区全体包保干部开展业务培训,累计开展各类培训10余次,实现包保干部全覆盖培训。二是区食药安办开展落实“两个责任”政策解读、组织各类工作宣传报道共计20余条,营造落实“两个责任”良好氛围。三是稀土高新区坚持领导带动、党政同责,成立了稀土高新区两个责任工作专班,同时以村、社区基层治理体系为根本,组织成立街道、镇食药安办,上下联动,压实各级“包保”责任。定期开展两个责任工作会议,向党工委、管委会报告工作进展。健全“日管控、周调度、月通报”工作机制,各级包保干部严格照单履职,及时下沉一线开展督导,确保所有点位不漏管、不脱管。同时,建立督导工作体系,对包保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包保落实情况和发现问题及时进行通报并组织整改,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要求,确保督导全覆盖、问题全整改,全面提升街镇和社区基层监管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四是加强基础数据建设,在“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平台”中,稀土高新区获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主体数共3528家,达到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总数的101.3%;在产在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共2577家,已分配2577家,包保覆盖率达到100%;各级已分配主体的包保干部共计393人,《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已上传393份,上传率已达到100%;上传数据一一对应,“三单一书”相互匹配,人员调整上传数据及时,正确率在100%。五是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一镇两办包保干部工作落实情况和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开展督察和指导,并定期出督查通报,稀土高新区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已全部纳入“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平台”,包保干部已向所有生产经营主体留下1-4季度纸质检查痕迹,同时对所有检查发现问题均已整改。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包头稀土高新区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部分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对企业主体责任认识不足,对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认识高度还不够。二是食品安全宣传载体和方式还不够丰富,食品安全宣传力度还有待加强。
下一步,稀土高新区将全力对标对表,点对点打造,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商户培训指导,推进完成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验收任务;同时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标本兼治,纠建结合,全面提升食品安全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各相关单位将持续加强部门联动,积极探索宣传模式,不断扩大宣传的广度和力度,结合2023年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积极推广反餐饮食品浪费,创新宣传模式,丰富宣传载体,提升群众的参与度、满意度和知晓率,全力推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自治区食品安全示范旗。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安全示范旗县(市、区)评价与管理办法》,现将自查情况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12日。公示期间,将认真听取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电话:0472-5110701
邮箱:961932532@qq.com
包头稀土高新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
办公室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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