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食品科行政处罚案件公示登记表 | |||||||||||||||
| 序号 | 行政处罚单位 | 案卷归档号 | 案件名称 | 处罚日期 | 处罚依据 | 行 政 处 罚 种 类 | 是 否 已 结 案 |
是否重大行政处罚 | 备 注 | ||||||
| 警 告 |
罚款 金额 |
没收(财 物)金额 |
停产停 业期限 (天数) |
暂扣、吊 销许可 证、执照 |
行政 拘留 (天数) |
其他行 政处罚 | |||||||||
| 1 | 包头市恒康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包开市监食罚〔2024〕1号 | 包头市恒康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产品标签标识为“炖(卤)肉调料、炖(卤)牛羊调料、炖(卤)鸡调料、炖(卤)鱼调料”二氧化硫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的食品案 | 2024年9月2日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及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因当事人积极配合我局进行调查整改,积极召回已销售不合格产品。我局决定给予当事人如下处罚:1.没收不合格食品原料、抽检不合格召回产品;2.没收违法所得2090元;3.罚款7000元整。 | 否 | 0.7万元 | 0.209万元 | 否 | 否 | 否 | 没收召回不合格产品568袋(40g/袋) | 是 | 否 | |
食品科案件公示
发文时间:2024-09-02 00:00
资料来源:包头市稀土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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