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高度重视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积极运用国家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安全生产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用领域
安全生产
二、应用部门
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安全生产监管科和事故调查科、应急指挥调度科
三、应用方案
一是按照《包头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信用评价及分级分类监管暂行办法》,对我区依法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信用评价及分类分级监管,具体包括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企业等,推进我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全面构建惩戒失信、激励守信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自觉性,促进安全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二是实施分级分类监管,目前,全区应急管理局部门依法监管的重点企业包括危险化学品16户,冶金工贸行业109户。按照《包头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信用评价及分级分类监管暂行办法》要求,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信用承诺和落实情况、履职报告情况、隐患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生产安全事故和应急救援情况、联合惩戒情况等分级评定要素,采取动态评定的方式,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信用等级评定,评定分为四个等级,在实施行政许可、公共服务、日常检查、专项检查、表彰奖励和国家规定的其他激励性或惩戒性措施工作中,可将安全生产信用评价结果作为参考,针对不同信用等级的信用主体采取差异化措施。
四、应用成效
(一)一级、二级监管成效:
一是在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针对信用等级高的一级、二级企业实行信用承诺、容缺受理。
二是在公共服务、表彰奖励和国家规定的其他激励性或惩戒性措施工作中,将安全生产信用评价结果作为参考,针对不同信用等级的信用主体采取差异化措施。
(二)三级、四级监管成效:
按照《包头市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暂行办法》要求,对不同等级的信用主体采取差异化监管,在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时,对信用等级高的一级、二级企业适当减少执法检查频次,对信用等级低的三级、四级企业增加执法检查频次,在《稀土高新区市场监管和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中,共确定2025年度稀土高新区市场监管和应急管理局重点检查企业30户,其中包括危险化学品2户,冶金工贸28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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