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深入开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实践活动,高新区农牧林水局全面梳理区本级惠农财政补贴政策,形成涵盖5项补贴项目的政策清单,分门别类梳理惠农政策以及资金补助、物资支持,形成惠农政策包,方便群众知悉政策、用好政策。
1、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政策对象】原则上为辖区内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农场职工(包括与农场签订的有效时间内的土地承包合同种粮户)。
【政策依据】原则上以二轮承包耕地面积及粮食种植面积等为依据;对已收储的土地、没有承包权的土地、已种植林木(树地套种玉米)和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成片粮田转化为设施农业用地、附属和配套设施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即不符合原自治区农牧业厅、国土资源厅《补充耕地质量评价工作和技术规范》的耕地)和列入2022年退耕范围的不予补贴;对抛荒一年以上的,取消次年补贴资金;对使用地膜,但未采取地膜离田措施的,缓发或暂停发放补贴资金;对黄河滩区等禁种高秆作物区域耕地违规种植高秆作物的,缓发或暂停发放补贴资金。
【政策标准】依据包头市财政局下达的资金总数除以实际种植面积。
【资金来源】中央资金
【发放方式】一卡通发放。
【咨询电话】0472-5255337
2、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
【政策对象】一次性补贴发放对象为实际种粮农民,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及农场职工。
【政策依据】原则上以实际种植小麦、玉米、马铃薯的面积为依据;对已收储的土地、没有承包权的土地、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给予补贴。
【政策标准】依据包头市财政局下达的资金总数除以实际粮食种植面积。
【补贴品种】小麦、玉米、马铃薯
【资金来源】中央资金
【发放方式】一卡通发放。
【咨询电话】0472-5255337
3、玉米生产者补贴
【政策对象】合法耕地上的玉米实际生产者。
【政策依据】对国家已明确退耕的土地、未经批准新开垦的土地、黄河河道禁种高秆作物区域内的玉米等非法耕地和非法种植的不予补贴。
【政策标准】依据包头市财政局下达的资金总数,根据实际播种面积测算,2023年确定玉米补贴标准为60元/亩,2024年待定。
【补贴品种】玉米
【资金来源】中央资金
【发放方式】一卡通发放。
【咨询电话】0472-5255337
4、马铃薯生产者补贴
【政策对象】合法耕地上的马铃薯实际生产者。
【政策依据】对国家已明确退耕的土地、未经批准新开垦的土地、黄河河道禁种高秆作物区域内的玉米等非法耕地和非法种植的不予补贴。
【政策标准】依据包头市财政局下达的资金总数,根据实际播种面积测算,2023年确定马铃薯补贴标准为240元/亩,2024年待定。
【补贴品种】马铃薯
【资金来源】中央资金
【发放方式】一卡通发放。
【咨询电话】0472-5255337
5、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
【政策对象】农机购置补贴对象为我区境内从事农牧业生产的个人和农牧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牧业生产经营组织(不含牧民生产经营组织,下同)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牧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牧业生产经营的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补贴对象不包括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财政供养人员,即国家公务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工、事业单位职工(含聘用制职工)不在补贴对象之列。
【政策依据】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分12大类27个小类69个品目,为我区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在高新区境内实行敞开补贴。我区不涉及自治区财政资金类的畜牧业机械补贴。
【政策标准】农机购置补贴在高新区境内实行定额补贴。一般补贴机具单机补贴限额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12万元;100马力以上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具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25万元。技术相对落后的品目或档次机具逐步退出补贴范围,2021 年将30 马力(不含)以下轮式拖拉机退出补贴范围。
【资金来源】中央资金
【发放方式】一卡通发放。
【咨询电话】0472-5255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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