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二章第十一条、《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三章第十条、《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0年第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408号)、《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工作的通知》(农渔发〔2020〕6号)、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工作的通知》(内农牧渔发[2020]144号)文件要求,按照《稀土高新区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工作方案》,现对符合发放条件的养殖户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4年3月26日-4月4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本公示期内向区农牧林水局反映,对反映者和反映内容严格保密。
监督电话:0472-5255337
包头稀土高新区2024年《水域滩涂养殖许可证》养殖户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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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乡镇 |
地址 |
姓名 |
池塘数量 |
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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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万水泉镇 |
内蒙古包头市黄草洼村 |
张福海 |
5 |
3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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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万水泉镇 |
内蒙古包头市黄草洼村 |
张永强 |
2 |
17.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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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万水泉镇 |
内蒙古包头市黄草洼村 |
白 林 |
3 |
19.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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