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畜产品精深加工
1.政策依据: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农畜产品精深加工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内政办发〔2024〕61号)
2.补贴、支持对象/范围:
(1)扶持现有企业做大做强;
(2)大力培育精深加工企业;
(3)促进精深加工优化升级;
(4)推动精深加工企业向园区集聚;
(5)推进预制菜产业发展;
(6)加强冷链物流建设;
(7)创新市场营销模式;
(8)强化金融服务;
(9)要素保障。
3.补贴、补助/奖励标准:
(1)对2024年(含)以后通过兼并重组、扩规提产等方式实现年主营业务收入2亿元以上的农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给予每年不超过200万元的流动资金、科技研发资金贷款贴息。对新认定的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的奖励。
(2)对新注册且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亿元以上的农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从国家金融监管局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借入流动资金、科技研发资金,给予每年不超过200万元贴息支持。
(3)对2024年以后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6亿元的农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用于新建和升级改造精深加工项目的贷款,给予每年不超过300万元贴息支持。对年实际屠宰加工量达到2万头以上的肉牛屠宰企业,收购育肥牛的流动资金贷款,给予每年不超过600万元贴息支持。
(4)每年遴选2个以精深加工为主的自治区现代农牧业产业园。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时,对以农畜产品精深加工为主的工业园区,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工业园区专项资金使用时,对以农畜产品精深加工为主的工业园区,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5)每年对评选出自治区预制菜领航企业、线上销售、特色品牌各十强的企业,销售额较上一年每新增100万元奖励2万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
(6)对新晋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区、5A级物流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300万元、100万元奖励。鼓励自治区企业在北上广深、长三角、珠三角等主要消费地发展前置冷链保鲜仓。
(7)支持农畜产品品牌培育和市场营销,开展“蒙”字标认证,为获得“蒙”字标认证的企业给予认证和检验检测费用奖补。2024年全额奖补绿色食品、有机农畜产品认证产量达到1000吨以上的企业认证费用,具体标准依据上一年度认证产量确定。
(8)支持企业兼并重组和项目融资,开展质押贷款业务并登记,采取利率补贴引导金融资本投入,鼓励企业发债融资,建立金融链长制提供定制服务,创新推广系列保险服务和组合产品。
(9)落实农畜产品加工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同时农畜产品加工企业可凭收购发票按规定抵扣增值税。优先保障加工企业发展用地。支持农畜产品加工企业消纳绿电,鼓励企业自建绿电电源,提高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在以水定产的前提下,保障农畜产品加工企业生产用水。
4.申报、发放流程: 各责任单位制定具体具体实施细则,明确资金奖补相关标准、申报程序、实施内容、考核验收等内容。
5.发放/奖励方式: 按照“先建后补、分级负担、据实补助、滚动实施”的方式拨付。
6.咨询电话:0472-5255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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