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包头稀土高新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政务公开办)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以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七大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通过高新区门户网站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包头稀土高新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7年,我区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市政府政务公开处的指导下,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市政府系列文件精神,围绕重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教育卫生、财政预决算等领域,重点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
(一)注重政务公开与制度建设相结合,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全面运行协同办公系统,各部门通过系统拟制公文时,必须明确各类文件的公开属性,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印发《包头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工作规则》,其中特别对高新区管委会科学民主决策、政务公开、监督制度、会议制度、公文办理等进行明确和细化,完善了管委会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印发《包头稀土高新区管委会政策性文件解读制度》,建立了政策性文件与政策解读同步组织审签部署机制。在原有的《稀土高新区网络舆情研判处置方案》和《稀土高新区互联网舆情联席会商工作制度》基础上,完善了《包头稀土高新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了高新区应急机制。制定了《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聘请了5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团,对高新区管委会的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行为、合同行为提供法律论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修订完善了《包头稀土高新区依申请公开指南》和《包头稀土高新区依申请公开办事流程》,进一步规范了我区依申请公开工作。
(二)注重政务公开与优化政务服务相结合,打造高新区阳光审批模式
本着集中规范办事原则,全面启动清理规范公共服务事项各项工作,目前区级186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编制完成了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办理流程图和权力运行图。在清理规范公共服务事项的基础上,推动实体大厅向网上大厅延伸。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区级网上审批平台,实现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并将我区保留的22项行政审批事项和一半以上的公共服务事项实行申报、受理、审查、反馈、确定和查询告知等全过程、全环节网上办理。全面落实“多证合一”改革,颁发了全市首张“二十六证合一”营业执照。持续深化“一窗受理、受办分离”改革,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以企业和群众需求为导向,提供全程免费代办服务,打造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平台,制定了“错时延时服务”工作制度,优化“容缺预审”、“绿色通道”等特色服务,创新政务服务方式,进一步提升企业和群众对政务服务的获得感。
(三)注重政务公开与试点创建相结合,扎实推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建设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健全试点工作机制。1.强化领导机制。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多次听取政务公开工作试点推进工作汇报,成立了以管委会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区党务综合部、行政综合部及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高新区创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行政综合部,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创建工作,推进相关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等工作。 2.制定完善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我区坚持从实际出发,多次组织试点范围各成员单位召开座谈会,对试点工作的工作重点、具体措施、方法步骤等进行集体谈论,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反复进行论证,制定完善了《包头稀土高新区开展国家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做到实施方案务求实效、力求创新。3.明确责任机制。为保证试点工作扎实高效有序推进,领导小组下设事项梳理组、流程规范组、信息宣传组、地方标准制定组、平台建设组、督查考核组等6个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试点内容涉及的各单位抽调1~2名专职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实施我区及本单位承担政务公开试点创建的相关工作,形成了“管委会领导、行政综合部统筹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做到任务清晰、责任到人、协作密切。4.打造智慧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按照政府网站建设管理的有关要求,以“整合、调整、升级、改造”为主要手段,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管理,加快推进政务公开平台标准化规范化。初期,深入到各部门、单位进行实地调研,当面沟通了解对网站内容及功能的具体需求。下一步,我们将通过开通便民快速通道、无障碍版个性化服务,采取内外网协同办公,实现政策智慧推送、政策智慧查询、智慧政策解读等政务公开智慧服务,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5.建立我区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按照国家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案的相关要求,组织我区政务公开试点成员单位和区属各单位、部门认真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工作。一方面围绕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对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清单等内容,认真梳理排查,全面掌握相关部门已公开的信息类别和公开依据、时限、平台及方式。另一方面,按照“分级编制、各负其责、由近及远、重点梳理”的原则,各部门、各单位对2016年以来的政府信息,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梳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科学界定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对属于应当公开的信息编制、完善目录。6.强化监督机制。由区党务综合部督考办和区行政综合部督查处联合成立督查考核组,对各单位承担我区政务公开试点创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对被督查单位工作落实不力或工作进展滞后的,将进行考核并全区通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区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主动公开信息数共计3683条,包括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8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350条,微博公开信息366条,微信公开信息1108条,其他方式公开信息851条。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1次,全年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共计25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区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其中:信函申请数2件,现场申请数3件。经审查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答复数1件,同意公开答复数2件,申请信息不存在答复数1件,告知通过转其他途径办理数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精神,我区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均免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高新区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1件,其中:维持我区具体行政行为数1件。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与往年相比,2017年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规范更顺畅,但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我区政务公开工作力量薄弱,队伍建设还需加强。部分信息制发部门对政府信息定义和政府信息是否公开把握不够准确;依申请公开主办部门对相关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不够熟悉等。
2018年,我区将遵循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结合实际,稳步实施”的要求,围绕一条主线、突出两个重点、落实三个举措,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加大加快推进政务公开,加强监督指导,提高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和实践操作水平,促进高新区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高新区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8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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