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内能源发〔2025〕5号)、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包头市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包发改能源字〔2025〕626号)有关文件要求,为加快推进包头稀土高新区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稀土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就稀土高新区2026年二季度分布式光伏项目面向社会公开优选,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评审内容:非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
二、申报条件与要求
(一)项目建设地点
由申报单位自行调研并确认。
(二)项目接入
由申报单位自行确认接入。
(三)项目建设规模
非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总装机容量不超过6兆瓦;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总装机容量原则上不超过6兆瓦;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总装机容量原则上不超过50兆瓦。
三、评审流程
发布通知→报送资料→评审→批复。
(一)发布通知
在稀土高新区官方网站(网址:www.rev.gov.cn/gxqjj/index.jhtml)发布通知。
(二)报送资料
申报企业应按照《稀土高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服务指南》要求编制申报材料,并按照文件要求,报送申报材料。评审机构对申报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三)评审与批复
评审机构对申报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出具意见后,经济发展局根据意见印发项目批复文件后备案。
四、企业资格要求
(一)申报主体
1.申报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
2.申报企业如用集团分公司(非独立法人的)参与申报,应取得并提供其上级总公司(集团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
3.申报成功企业需配合稀土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对项目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二)信用要求
1.“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时间及地点安排
1.申报企业递交申报材料时间:2026年6月3日起至2026年6月9日。
2.申报企业递交申报材料地点:申报企业将申报请示和申报材料(加盖公章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91179801@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稀土高新区XX公司二季度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非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和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优选申报材料。
六、联系方式
优选方:稀土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地址:包头稀土高新区腾飞大街滨河大厦512办公室
联系人:李红旭 孙嘉奕
联系电话:5255512
稀土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202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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