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万水泉镇、各街道办事处、街镇管辖的社区、村及分公司: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内政公发〔2020〕2号)、《包头稀土高新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包开行政部发〔2020〕18 号)文件要求,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万水泉镇、各街道办事处、街镇管辖的社区、村及分公司请结合工作实际填写、上报涉及25个试点领域的政务公开事项清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万水泉镇、稀土路街道办事处、民馨路街道办事处、街镇管辖的社区、村及分公司(见附件1)。
二、填报领域
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税收管理、征地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环境保护、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市政服务等25个领域。
三、填报要求
万水泉镇、各街道办事处、街镇管辖的社区、村及分公司依据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进行全面梳理,按条目方式逐项细化分类,填写《包头稀土高新区街镇、社区级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清单》(见附件2),确保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万水泉镇、各街道办事处收取管辖的社区、村及分公司的政务公开事项清单,于2021年4月15日前统一将纸质文本加盖公章后报送政务公开办公室审核备案,电子版同时发送至595648995@qq.com,联系人:张梦婕,联系电话5325996。
附件:1.《万水泉镇及各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社区、村及分公司名单》
2.《包头稀土高新区街镇、社区级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清单(样表)》
包头稀土高新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