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幼儿园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顺利进行,根据《包头市2026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包教发﹝2026﹞4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包头稀土高新区2026年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布局,多渠道接纳”原则
优化学前教育资源布局,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为社会提供多样化的教育服务,多渠道接纳适龄幼儿入园,努力满足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
(二)坚持“公益普惠”原则
遵循学前教育公益性、普惠性的指导思想,强化政府职能,通过内部挖潜、回购、加快已建成公办幼儿园投入使用等方法,提高普惠性服务。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规范入园招生工作流程,强化责任与服务意识,实施阳光招生,确保招生工作有序推进,确保每一个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都能按时入园。
(四)坚持招生入园服务“一网通办”原则
信息采集、资格审核、结果查询全程通过“包头市中小学教育招生服务平台”网上受理、网上反馈,“减流程、减证明、减时间”,线上信息采集有困难的家长,同步开通热线、开设线下便民服务窗口等协助家长办理。
二、招生对象
幼儿园招收年满3周岁(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幼儿。
三、招生办法
(一)公办幼儿园招生办法
1.公办幼儿园招生办法。按照“户籍优先、相对就近、免试入园”原则,实施网上阳光招生,优先招收片区内符合房户“两个一致”的适龄幼儿。在招生期间稀土高新区社会事务局(教育局)将公布公办幼儿园名单、办园资质、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等,供家长自主选择。
2.网上预报名。凡具有高新区户籍的适龄幼儿,与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上,且房户统一,由监护人在5月11日9:00—5月15日17:00期间登录“包头市中小学教育招生服务平台(https//xs.btjy.net)”“蒙速办”“i包头”,进入“2026年幼儿园招生网上报名”界面,按户籍所在旗县区填报幼儿预报名信息(高新区户籍请查看户口簿首页派出所公章,分别为稀土路派出所、万水泉镇派出所、民馨路派出所),每名幼儿只能填一所幼儿园,点击“提交确认”按钮后,即报名成功。监护人网上填报的信息和提供的各类证件要确保真实,凡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入园资格。网上报名顺序与录取无必然联系,建议监护人尽量错峰登录招生服务平台。
3.资格审查、派位。根据自治区“一网通办”原则,2026年幼儿园招生实行线上资格审查(需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明、出生证等),如预报名幼儿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少于或等于幼儿园招生计划人数,资审合格后幼儿园将全部招收;如预报名幼儿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多于幼儿园招生计划人数,将进行电脑派位。5月25日“包头稀土高新教育局”微信平台公布需要派位的幼儿园名单,5月26日至28日市教育局将统一组织电脑派位工作(具体信息请关注市区两级官方微信平台)。
4.公布空余学位情况。稀土高新区社会事务局(教育局)通过“包头稀土高新教育局”微信平台公布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幼儿园名单,凡参加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幼儿和有意愿入公办园的非包头户籍幼儿,由监护人自行选择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幼儿园报名。
5.优待人员入园政策。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方案》《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移民管理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条件的军人、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移民管理人员子女按照相关程序办理入园。
优待人员审核截止日期为5月22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优待政策入学申请。
(二)民办幼儿园招生
民办幼儿园实施自主招生。
(三)幼儿园托幼班招生
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3岁幼儿。托班招生应在小班统一招生结束后开展。托班依据《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班额不超20人,由幼儿园自主招生,招生期间要将办园资质、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等信息向社会公布,供家长自主选择。
(四)做好特殊群体入园
我区稀土之星伊泰华府分园招收能够适应幼儿园生活的残疾幼儿,开展融合教育。2026年包头市孤残儿童特殊教育学校面向社会招收能适应集体生活的学前儿童,有意向的家长自行联系办理(联系电话:18247269528)。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服务管理
各幼儿园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热情、耐心、细致地做好家长的来电、来访工作,为家长提供咨询服务。坚持杜绝各种不正之风,纪检部门将对招生工作实行全程监督,确保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二)规范办园行为
实行在园幼儿电子学籍注册管理制度,在幼儿入园2个月内建立学籍档案,一人一号。幼儿园班额按教育部《幼儿园工作规程》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执行。
(三)规范收费、退费管理工作
公办幼儿园严格执行《关于调整包头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及有关事宜的通知》(包发改费字〔2015〕203号)规定的标准收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内教办发〔2019〕131号)规定的标准收费。同时,要严格落实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政策,对在教育部门批准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参照同类型幼儿园免除水平相应减免保育教育费(幼儿中心除外)。
幼儿园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或捐资助学等费用,禁止以特色班、兴趣班等形式向家长乱收费。退费标准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幼儿园办园性质及所有收费项目、金额和退费标准都要在幼儿园醒目位置公示。
(四)加强工作宣传
各公办幼儿园招生方案和招生工作计划须按规定时间向区社会事务局(教育局)基础教育办报备。民办幼儿园的招生简章同一时间上报区教育局民教办审核备案。审核后,区社会事务局(教育局)、各幼儿园方可通过微信平台、公告栏等多种渠道,及时公开招生信息。各幼儿园要开通招生服务热线,认真耐心解答家长咨询,确保招生政策家喻户晓。区属各幼儿园于4月21日前报区社会事务局(教育局)基教办和民教办备案,4月24日通过市区两级官方平台“蒙速办”“i包头”等向社会统一公布。
五、其它
未尽事宜由区社会事务局(教育局)负责解释。
稀土高新区幼儿园招生工作咨询电话:0472-5311005,0472-5311013,监督电话:5305592。招生窗口:稀土高新区社会事务局(教育局)305办公室。
附件:1. 2026年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表
2.稀土高新区2026年参与网报幼儿园一览表
附件1
2026年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表

附件2
包头稀土高新区2026年参与网报幼儿园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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