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稀土高新区资源环境局关于2025年3月1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报告书公示期为2025年3月18日—2025年3月31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472-5255283 邮编:014060
通讯地址:包头稀土高新区滨河大厦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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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报告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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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包头威丰新材料有限公司 10 万吨高磁感取向硅钢项目配套工程甲醇制氢项目 |
包头威丰新材料有限公司 |
内蒙古包钢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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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北方中鑫安泰新材料(内蒙古)有限公司扩建年产8000吨稀土金属及合金项目 |
北方中鑫安泰新材料(内蒙古)有限公司 |
内蒙古众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报告书 |
包头威丰新材料有限公司 10 万吨高磁感取向硅钢项目配套工程甲醇制氢项目.pdf
北方中鑫安泰新材料(内蒙古)有限公司扩建年产 8000吨稀土金属及合金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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